申请人双柏县爱尼山昌宏农牧科技服务中心于2022年 8月1日向本机关提出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新办)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受理后,经依法审查,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本机关于2022年8月1日作出了准予双柏县爱尼山昌宏农牧科技服务中心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新办)的行政许可决定(相关文书的编号:双行审决[2022]558号),现予以公开。
双柏县行政审批局
2022年 8月 2日